第一条 积极宣传和执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规定。
第二条 掌握仪器设备的配置和使用状况,能就实验室的实际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三条 负责仪器设备的帐、物管理,协助所级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办理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报失、调拨、借还等手续。定期核对“帐、物、使用人”是否一致,保证仪器设备上的仪器编号标签完整。
第四条 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与仪器设备各项信息的年度统计工作。
第五条 组织仪器保管、使用人员对仪器定期维护、维修、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第六条 认真做好实验室低值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及时反映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