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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固耦合系统力学重点实验室因公请假、出差报备管理办法
时间:2019-05-16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室人员出差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室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因公请假      

1.  因公请假针对短期在市内参会、访问等活动。

2.  课题组成员因公请假应向课题组长及LMFS办公室报备,说明请假时间、参会或访问地点,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3.  课题组长因公请假应向LMFS办公室报备,除说明请假时间、参会或访问地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外,还应指定本课题组在此期间的临时负责人。

 

二、 因公出差

1.  因公出差针对在外埠、外国参会、访问等活动。

2.  出差人员均需向课题组长及室主任提出申请,书面说明出差原因、时间、地点,并提供有关的函件和材料。

3.  课题组长及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经科技处审查并报主管所长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遵循《力学所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办法。

4.  出差人员需向课题组长及LMFS办公室报备,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指定在此期间室内替代本人完成相关事务的联络人,课题组组长需指定本课题组在此期间的临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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