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国科学院流固耦合系统力学重点实验室(LMFS)青年科技人员快速成长,加强实验室与国内外学术界的科技交流,提升实验室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积极性,根据2015年9月1日室务会的会议精神,设立青年科技基金、青年合作开放基金、申报国家自然科学青年(面上)基金的青年扶持基金和国外专家访问基金。
一、 资助方式
1. 每年面向室内青年科技人员(35岁及以下),择优资助6项青年科技基金,资助金额5万元,研究期限2年,要求资助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和国内核心期刊论文2篇(录用也可)。
2. 每年面向室内青年科技人员(35岁及以下),联合国内外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合作研究,择优资助4项青年合作开放基金,资助金额6万元,研究期限2年,要求资助人员合作发表SCI论文1篇和国内核心期刊论文1篇(录用也可)。
3. 每年面向室内青年科技人员(35岁及以下),对申报国家自然科学青年(面上)基金的青年科研人员,设立青年扶持基金,依据科技处申请名单,一次性奖励2万元科研经费。
4. 对室内科研人员邀请国外专家交流讲学(一周及以上),设立国外专家访问基金,一次资助经费0.5-0.8万元,要求邀请专家在实验室内做一次学术报告。
二、 申请程序
1. 对青年科技基金,依据实验室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需填写LMFS青年科技基金申请书(附件一),由实验室组织评审委员会答辩择优资助。
2. 对青年合作开放基金,依据实验室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需填写LMFS青年合作开放基金申请书(附件二),由实验室组织评审委员会答辩择优资助。
3. 对青年扶持基金,每年依据科技处对我室申报青年(面上)自然科学基金人员统计报表,发放奖励科研经费。
4. 对国外专家访问基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需填写LMFS国外专家访问基金申请表(附件三),室务会讨论通过后给予资助。
三、 经费使用管理
1. 如获资助,实验室将资助经费一次性足额拨付到申请者所在课题组。
2. 资助者需在申请书执行期限内,依据实验室经费执行期限并结合所财务规定支出经费。
3. 如研究期限到期经费仍有剩余,则实验室收回剩余经费。
四、 其它说明
1. 青年科技基金一般不予连续资助。
2. 青年扶持基金每人只给予一次扶持。
3. 获青年科技基金和青年合作开放基金的科研人员由实验室统一组织答辩结题。
4. 上述管理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5.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