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文书档案归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所内各部门/实验室:

        根据《力学研究所文书档案管理办法》(2018年2月修订)的要求,归档文件需在文件形成次年6月30日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请各兼职档案员将2018年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按期移交。

归档要求如下:

1. 依据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应归尽归,并按照《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考表》整理归档。

2.先移交电子文件及其目录,待综合档案室审核确认后办理实体档案移交手续。

3. 电子文件及目录移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日实体档案移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

4. 伴随文书移交的声像档案按照《力学研究所声像档案管理办法》(2018年2月修订)执行。

         根据《力学研究所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力发办字20188 号)要求:档案工作列入部门/兼职档案员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部门/个人年度考核。请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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