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选派工作(第二批)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资助在读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参加2019年度国际学术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及条件
1、申请者应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包括外国留学生,不包括参加国家公派、国(境)外特定交流项目以及已在境外学习的博士研究生;
2、申请者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需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举行,申请者应获得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函,申请赴台参加会议需遵守中科院因公赴台项目的审批相关规定;
3、申请者申请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应为各研究所、学院(系)认定的本学科领域的重要学术会议,原则上是国际权威学术团体直接组织召开的水平较高、组织成熟、定期召开的系列学术会议;
4、参会日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5、拟参加的国际会议主题应与申请人专业领域紧密相关,且会期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之前;
6、获得国际学术会议接收的论文需以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和本人第二作者撰写,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且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次;
7、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
8、一位导师若推荐多名学生参加同一会议,原则上学校最多资助两人;
9、每位博士生在校期间最多获学校资助一次;
10、已完成会议相关报销的不包括在申请资助范围内。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国际学术会议按其在相应学科的影响力分为A类会议(代表本学科领域最高水平的国际会议)、B类会议(代表本学科高水平国际会议)、C类会议(学术水平较高、周期性或系列性国际会议)。会议等级类别将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机构认定并申报,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专家评审会审核。
2、根据会议的影响力、会议发言情况、论文录用和参会地点距离远近等综合因素,将最高资助金额分为三档,即10000元,7000元和5000元(均为税前金额)。
注:
(1)以上资助标准均为税前最高资助金额;
(2)预定机票、酒店时,应遵循相关公派出国管理规章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奢侈浪费。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申请者均需通过研究所、学院统一申请,国科大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资助政策的将不予资助。
有意申请的研究生,请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两层文件夹:
(一)第一层文件名:“XX研究所/学院—国际会议”。
(二)第二层文件名:“XX研究所/学院初选汇总表”;“申请人姓名”,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及补充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初选汇总表》(附件1),纸质、电子版一式1份,请研究所/院系按推荐顺序编号,研究所或学院需加盖公章;
(二)《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2),纸质、电子版一式1份, 请在导师意见栏说明会议等级、类别等情况,研究所或学院需加盖公章;
(三)请提交下列材料(只需电子版),命名为“补充材料”:
1、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函;(注:邀请函若使用中文或英文之外语种书写,需提供导师签名的中文翻译件。)
2、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括论文录用函、论文录用类别(口头报告或墙报)证明(注:请附有会议举办方签名的正式证明函件及会议日程)、被录用论文首页(按国内外正式期刊投稿格式)、会议网址等。
注:若论文录用类别仅表述为PRESENTATION,则需同时提交会议日程(宣读论文时间安排表)才能视同为口头报告。
3、外语水平证明。
4、获奖证书扫描件。
四、结果公布及其他
本项目评选结果在国科大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
联 系 人:刘丽
联系电话:010-82544369
电子邮件:liuli@imech.ac.cn
邮 编:10004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