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力学所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4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在力学所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力学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力学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 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直博生根据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五、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所的学生不在评选之列。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交流在境外的研究生,仍具备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具备参评资格。

六、评审组织

1. 研究所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7或9人组成,负责本单位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等工作。

2.推荐名额及评审办法

(1)由各研究室(中心)负责组织所在部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审工作,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按照在学研究生人数5%比例推荐):  

 

实验室(中心)

硕士生人数

博士生人数

在  学

推荐名额

在  学

推荐名额

LNM

66

3

49

2

LHD

64

3

38

2

NML

24

2

33

2

LMFS

51

3

29

2

MAM

硕士:10、博士:3    共推荐1

总计

215

11

152

8

(2)请各研究室(中心)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本部门《力学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力学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推荐表》(附件1、2)纸质版报送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wangjian@imech.ac.cn

(3)在各实验室(中心)推荐的基础上,经我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评审委员会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评审结果应获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评审结果将在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七、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九、注意事项

1.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应以主导师所在的研究室(中心)的推荐名额参加评选。

2.各研究室(中心)应成立本部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认真组织有关评审工作,并将初选程序及结果在本部门予以公布,同时以纸质形式反馈到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备案。

3.申请者所提供学习、获奖等信息必须完整、属实,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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